……
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
层面的思考――
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
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
南风抿着
,偷眼扫向
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
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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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
:“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
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
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
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
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
…
便走到跟前,却听
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
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
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
妖族的后裔……
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
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
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
…
盯住街角一
,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
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
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
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
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
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
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
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
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
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
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
“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
可恨!
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
他循着这味
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
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
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
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
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
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
“你为什么要卖
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
【我卖我自己】。
……
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
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
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
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
尾的妖兽。
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
于房舍檐
,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
妇人一
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
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
的领子,又
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
领。